【愛國者治港】新選舉制度將設資格審查制 政界倡國安處介入審查候選人

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發言時表示,要建立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制度。(央視截圖)
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發言時表示,要建立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制度。(央視截圖)

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一月在北京聽取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述職報告,習近平強調必須由愛國者治港,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為達致此目標,今年全國人大會議將通過改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出說明,提出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並設資格審查制度。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堅料網》訪問,建議由有調查權力的警務處國安處亦應介入資格審查機制。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亦認為,資格審查委員會應邀請各界人士加入。

劉兆佳:建議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劉兆佳認為,要解決香港一大堆問題,全面體現「愛國者治港」是重要的「鎖匙」。
劉兆佳認為,要解決香港一大堆問題,全面體現「愛國者治港」是重要的「鎖匙」。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近年反中亂港勢力越趨激進,甚至不惜策動暴亂,意圖癱瘓特區政府施政,奪取管治權。他認為要解決香港一大堆問題,全面體現「愛國者治港」是重要的「鎖匙」。

「外部勢力囂張,選舉制度令反中亂港分子介入管治架構,影響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及法定組織工作,以至社會上的媒體、教育界等都被非愛國者或反中亂港者入侵。」劉兆佳反問,目前的「愛國者治港」情況如何令中央滿意?特區政府官員縱使為愛國者,但他們的工作表現及成績亦未如理想。

劉兆佳認為,選舉參選人必須通過嚴格的資格審查,確保參選人必須是愛國者。他說,目前的選舉管理委員會並不設審查機制,參選人只需簽署一份聲明,並由選舉主任裁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選舉主任本身不是做這麼嚴格的審查工作,只是核對資料,他們亦沒有調查的能力,沒有制度化,亦沒有準則可守,所以容易受挑戰,政治壓力好大,亦容易因政治壓力影響判斷。」

仗賴過往言行及新聞材料的審查 做法比較「虛」

劉兆佳認為,要決定參選人是否「愛國者」及符合參選資格,應要有高層次的機制及以集體決定的形式處理,建議設立有獨立調查能力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他說,過往有參選人不被信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被取消參選資格,但都只是基於參選人過往一些言行及新聞材料,做法比較「虛」:「有些背景可能他根本不會告訴你,例如有沒有勾結外國勢力、曾否受過外部勢力資助等,不可以靠他自己講。」

針對政治素人,負責審查的人員更難了解他們的背景資料。劉兆佳就建議,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不應只有政府官員,亦需有警務處國安處,甚至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介入,以助調查參選人的背景,委員會亦應「開放門戶」,邀請社會人士參與,以擴大搜集資料的網絡,該些人士可來自不同界別、具法律知識及有聲望人士,但就不建議為有政黨背景人士,以免降低委員會的公信力。

梁美芬:着重「政治考量」非「刑事考量」

梁美芬認為審查委員會應着重「政治考量」非「刑事考量」。(黃冠華攝)
梁美芬認為審查委員會應着重「政治考量」非「刑事考量」。(黃冠華攝)

與劉兆佳一樣,同樣建議設立相類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梁美芬,接受《堅料網》訪問時表示,取消參選人資格應有客觀標準,而過往由一名只為中級官員的選舉主任負責有關重要工作,在職級及職能上並不相稱,而成立委員會,由委員會作決定,比由選舉主任,甚至特首作決定更好。

梁美芬建議可由政府牽頭,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並設立秘書處,而委員會組成須有不同界別人士,當有某一界別人士參選,相關界別的委員會成員可提供多些參選人的資料,委員會可進一步討論。組成方法可參考一些仲裁委員會的模式,委員人數可為數十人以上,並採取「輪班制」,讓委員之間輪任。

她又指,資格審查委員會着重的並非「刑事考量」,而是「政治考量」。委員會應審查參選者過往言論有否涉顛覆國家,政治取態上曾否支持港獨或自決等主張,因部分人或有這方面的傾向,但又未到違法的程度。至於被審查委員會取消參選資格的參選人能否提出上訴?審查委員會是否需要公布取消資格的原因?這些細節可以再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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